第(1/3)页 “洪尘不去跑通告去演话剧?他是怎么想的?你就由着他?”王耀把葛晨叫到办公室,质问最近的情况。 “经理,洪尘上一个兰博基尼的广告比其他二线演员一年赚的钱都多,现在演一个月的话剧也不影响吧。”葛晨面无表情的解释道。 “我说的是兰博基尼广告的事吗?我说的是这一个月通告的事,这一个月你让他跑几个商业活动,在几家大公司的开幕式上露个脸,也能赚不少钱!” 王耀是娱乐公司总经理,典型的商人,做事情考虑的是商业利益。 他认为洪尘在话剧团表演纯粹是浪费时间! 洪尘不这么想,他完全是因为想在舞台表演,正好有一个月的时间空闲,赚钱倒是其次。 葛晨又说道:“经理,就一个月而已,这事您就别操心了,后续我再安排一个广告,收益也不低的。” 王耀皱了皱眉头,冷哼道:“上次兰博基尼的事,我就觉得完全可以用他的英雄事迹做宣传,接各种通告,你们不愿意,这次《诛仙》的剧本也一样,葛晨,你到底怎么想的!” 自从上次兰博基尼事件,王耀就让葛晨以此为抓手接广告,狠圈一笔钱。 不过葛晨和洪尘沟通后,洪尘果断的拒绝了。 这是属于消耗自己人品的行为,做了一件好事再不停的宣传赚钱,本就有几分不合适。 到时候各种广告都是他开车和飞机并驾齐驱的场面,只会引得观众反感。 “经理,我们能持续为公司带来收益,而且比同期b签艺人要高很多,后期也会一直保持,这就是我的想法。”葛晨爽快的回答道。 对此,王耀也无法多说什么,因为事实如此。 只不过,在王耀看来,葛晨有些浪费洪尘的商业价值,因为如果把洪尘培养起来,妥妥的就是一线的商业明星。 王耀不知道的是,这些都是洪尘的本意,葛晨只是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而已。 也可以说,葛晨非常适合洪尘,她知道洪尘要的是什么。 两个人对话结束,葛晨离开了办公室,王耀望着她的背影,若有所思。 ...... 京都话剧院,洪尘已经和这里的人很熟悉了。同时他的演技也获得了大家的认可。 早晨,洪尘和文兰两个人来的最早。 文兰穿着一件淡粉色绣花旗袍,高高竖起的衣领尽显纤细的脖颈,似露非露;两摆岔开到膝盖处,缝隙里一双笔直修长的小腿若影若现。 充满了古典的味道。 “你穿旗袍很漂亮啊。”看到她过来,洪尘笑着说了一句。 这是洪尘第一次见文兰穿旗袍,确实有一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