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她顿时脚步一滞。 “《青花瓷》的版权在我这里。”她没有回头,但是语气已经冷了下来。 “我知道,有人透露,你只买了表演版权,其他的都在听雨手里吧,你也真是的,花五百万不把版权买完,如果听雨发现歌火了,到时候把其他版权卖给别人,会有多麻烦你知道吗?我们已经和星辉在沟通,相信用不了多久,就能把全版权给买回来。” 范建靠在椅子上,语气里带着淡淡的威胁。 只要版权到了公司手里,稍微改编之后,就可以随便给其他人唱。 到时候,《青花瓷》也不是林烟雨的专属。 再用公司资源推广,翻唱很快就能超越林烟雨的原唱,这种事情,之前有很多例子,对于不受公司控制的艺人,公司一般选择将其雪藏。 “听雨不会把版权卖给你们。”林烟雨脸色彻底冷了下来。 “这你就不用担心了,无法达成的交易,都是因为价格给的不够,五千万买一首歌,相信即便是王牌制作人,也会心动吧?” 范建伸手从桌上拿起一杯咖啡,抿了一口。 只要价格到位,没有什么生意是做不成的。 他从朋友那里得到听雨的资料,这小子只是一个中级制作人,而且还是大一新生。 虽然他开始也非常震惊,新人居然能写出这种古风天花板的歌,但是他很快便高兴起来,新人比那些老油条更好交流。 不知道为什么,这次出奇的顺利,每次遇到难题,都有朋友好心帮忙。 拖朋友的关系,他已经成功联系到了星辉高层,现在就等和听雨面谈。 林烟雨只花了五百万就能让他写歌。 他相信,五千万的预算,足够让这个听雨将歌曲全版权双手奉上。 “那就祝你们好运吧。”林烟雨不再废话,转身走出办公室。 虽然没有和公司撕破脸皮,但是相差也不大了。 除非林烟雨主动妥协,签那种普通卖身契一样的合同, 否则,公司经过她表白这件事,应该会把她雪藏,然后找个听话的替代品,把《青花瓷》拿给她唱。 要尽快回双庆市,在公司之前,把《青花瓷》的版权买下来! 第(3/3)页